一、招聘对象及条件
1、热爱环境保护工作,具备相应专业技能;
2、遵纪守法,品行良好,工作踏实,责任心强;
3、有较强的文字、语言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;
4、具有本市常住户口(含本地生源),年龄30周岁以下(1980年8月30日后出生),身体健康。
二、招聘岗位及专业
1、化学分析工2名:化学分析、工业分析专业,大专及以上学历。
2、环境监测员10名:环境工程、环境监测、化学分析、工业分析、环境科学、生物学(藻类监测)、遥感监测、辐射、环境监察及相关专业,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。
三、报名时间及地点
1、报名时间:2010年8月9日(星期一),上午9:00-11:30,下午2:30-4:30;
2、报名地点:湖州市环保局南二楼综合处会议室。(地址:湖州市长兴路128号);
3、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:个人简历、本人身份证、学历或职称证明及其它相关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,本人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2张。
四、招聘程序
按照“公开、平等、竞争、择优”的原则,市环保局面向社会,按照规定的程序,公开、择优聘用。
1、信息发布和公开报名:通过湖州市人事人才网对外发布招聘信息,进行公开报名;
2、资格审查:报名结束后,根据招聘岗位条件,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及简历评估,并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名单;
3、笔试和面试:
①笔试:笔试内容主要是与招聘职位相关的专业知识。
②面试: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。4、考试说明:
①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,笔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方能取得进入面试的资格。
②根据笔试成绩,从高到低,按招聘岗位人数1∶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。
③总成绩的计算方法。总成绩为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之和,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按50%计入总成绩。
④考试时间拟安排在8月下旬,具体时间、地点将以电话方式通知。
五、体检和考察
1、依据总成绩高低顺序,按招聘岗位人数1:1确定体检对象,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。
2、对体检合格的初步人选进行全面考察、核查档案。
3、如拟招聘人选体检或考核不合格,按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替补人选。
六、确定聘用
1、对考试、体检、考察合格者,经湖州市环境保护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确定录用人员,并按市人事局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。
2、试用期为三个月。试用期满,经考核合格者,正式聘用;考核不合格者,取消聘用资格。
七、工资待遇
聘用单位负责办理“五险一金”(养老保险、失业保险、大病保险、工伤保险、生育保险,住房公积金),个人承担自负部分。
①化学分析工:年收入1.7万元左右(含“五险一金”);
②环境监测员:年收入2.2万元左右(含“五险一金”)。
八、组织领导和监督
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,在湖州市人事局指导下,由湖州市环境保护局综合处、湖州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站组织实施,湖州市环保局监察部门对招聘全过程进行监督。
监督电话:2666188
九、联系方式
咨询电话:湖州市环境保护局综合处2668521
湖州市环保监测中心站办公室2668565
联系人:沈洁 曹水华
二○一○年八月二日
本站部分信息来自互联网,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内容,请及时通知我们,我们会作出适当的处理。 E-Mail:nihao@foxmail.com 合作QQ:80044735 Copyright@ 2018 东方热线 版权所有 |